南京一沙场主泣血控诉:合法经营20年遭强拆,7500吨黄沙被扣,信访归来反遭“深夜绑架”
一、 二十年合法经营,一纸通知未有,一夜之间强拆归零
唐*春,南京市江*区一位普通经营者。2001年,他响应当时秣*镇政府招商引资号召,经合法批准设立沙场,苦心经营近二十载。相关营业执照、政府批复、土地使用权证明俱全。
然而,2020年,“南京未来科技城”项目启动,唐*春的沙场被划入拆迁范围。令人匪夷所思的是,项目拆迁办并未与他直接洽谈补偿,而是由秣*街道办事处介入。
更严重的是,在未达成任何补偿协议、未收到任何书面拆除通知、未进行法定公告的情况下,唐*春的沙场办公用房、传送带等生产设备被强行拆除。据唐*春陈述,现场遗留的约7500吨黄沙、10吨钢管及大量设备部件被他们卖掉,至今未归还和补偿。(其持有强拆现场照片、视频为证)
二、 “同案”天壤之别:关系户获赔上亿,守法者维权无门?
唐*春在维权过程中发现,在同一“南京未来科技城”项目中,补偿标准存在巨大疑云。据其了解,他们老后圩村2013年3月就开始拆迁,而名为李*武者,于2010年过来,社区书记袁*帮助李*武协调,在2011年于临近拆迁的后圩村河道区域兴建码头,从2011年建造到2015年下半年,秣*街道政府没有任何人去阻止!并且此行为涉嫌影响河道安全,但其却获由项目拆迁办直接洽谈的高额补偿,据称达1.6亿元,而2010年本社区老百姓都不给建房,为什么李*武还能建造码头,这里面难道不是存在官商勾结从而诈骗国家钱财吗!
而唐*春作为本地早经批准的经营者,却由街道层面洽谈,标准极低。另一例为包*明,据称其已在别处享受过拆迁政策,却在此次项目中以他人名义再次获得房产及巨额补偿。此种“同案不同补偿”的鲜明对比,其依据何在?公平何在?
三、 信访维权之路:国家信访局督办后,竟遭遇“深夜绑架”式拦截
因地方协商无果,唐*春于2024年7月9日赴国家信访局反映情况。据其陈述,案件获得督办批复。然而,就在当日深夜11点半左右,令人震惊的一幕发生。
唐*春称,在北京市其住宿地附近,被南京市江*区秣*派出所副所长李*明及五名身份不明、疑似社会人员者,强行带上一辆面包车。期间,不明人员试图搜查其随身物品,被唐*春要求出示证件时无法提供,后由李*明制止。
随后,唐*春被带回秣陵派出所,并被告知“不听话就拘留15天”,最终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约9小时。唐*春根本没有越级上访,派出所口头告诉唐*春违反信访条例,并买通西城区永*门甲2号管辖派出所民警拦截上访,由秣*街道派出所副所长李*明挷架带回秣*派出所。(唐*春可以提供拦截现场偷拍照片及记录)国家信访局督办的案件,当事人为何反而遭遇如此对待?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信访渠道,其严肃性何以保障?
四、 承诺成空、证据灭失,公道何时能还?
唐*春提到,2024年7月,江宁区某区委副书记曾当面承诺一个月内解决问题,但至今无果。更令人疑窦丛生的是,作为重要对比证据的李*武码头,于2025年3月被拆除。关键证据的灭失,使得查清补偿真相更为困难。
结语:唐*春的诉求其实很简单:请求依法核查强拆行为的合法性;归还被扣押财产或等价赔偿;彻查拆迁补偿中的不公现象,并对其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给出合法合理解释。一个公民的合法财产权为何得不到保障?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何在此案中显得如此苍白?是不是存在法制社会和腐败的问题?我们不禁要问,是谁在无视国法,侵害百姓权益?我们期待并呼吁有关方面能高度重视此案,彻查真相,依法依规妥善处理,给唐*春一个公正的交代,也给社会公众一个明确的说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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